第三届“杏花村杯”池州旅游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发表时间:2015-08-28 11:25:35 来源:安徽摄影家网 作者: 编辑:chonggao 点击数:2046
池州地处安徽省长江南岸,是中国第一个生态经济示范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旅游竞争力百强城市、国家海绵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休闲山水之都、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2014携程年度最具潜力旅游目的地城市,同时也是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的核心城市。
池州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有着“千载诗人地”的美誉。自然人文景观丰富,有中国四大佛教名山之一的九华山;中国第一诗村杏花村;国家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牯牛降;“中国鹤湖”升金湖等。目前,全市拥有国家A级景区32家,其中5A级1家(九华山),4A级15家,是一座名符其实的自然生态公园和山水名城。
为进一步宣传和推介池州丰富的旅游资源,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现池州旖旎的自然风光、深厚的历史文化、日新月异的旅游发展,有效提升池州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池州市旅游委员会、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和安徽省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第三届‘杏花村杯’池州旅游摄影大赛”。
一、活动宗旨:
以独特的摄影视觉艺术魅力,展现池州的四季风光、历史古迹、风景名胜、生态环境、旅游景点、旅游产品等,大力宣传池州市旅游资源,凸显“大愿九华山、诗意杏花村”池州旅游品牌,提升池州旅游在全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池州市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徽省摄影家协会、池州市旅游委员会、池州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
协办单位:池州市摄影家协会
三、大赛日期:
1、作品征集:2015年8月28日—2015年11月30日(以当日收到作品为准);
2、电子作品投稿邮箱:438333629@qq.com jlx84851@163.com
纸质作品投稿地址:
池州市长江南路红森国际大厦B座7楼,池州市旅游委员会市场开发科。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获奖证书一张、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获奖证书一张、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3名:获奖证书一张、奖金各1000元;
入选奖100名:获奖证书一张、奖金各100元。
注:获奖证书可作为申请加入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五、参赛规则:
1、全国摄影家、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及普通游客。
2、凡是2012年以来,拍摄反映池州市的自然风光、旅游景区(点)、城市建设、生态环境和涉及旅游六要素与旅游有关的摄影作品均可参加比赛,曾参加过以往池州旅游摄影大赛的参赛作品不可参赛。
3、作品风格体裁不限,黑白彩色不限,但必须是反映池州市的摄影作品。
4、每位参赛者投稿数量不限。参赛作品可采用电子文件投稿,也可是纸质作品投稿(纸质作品尺寸为10英寸),单幅与组照不限(组照限4—8幅),组照按1件计算。
电子文件投稿的作品为JPG格式,边长为1200像素,每幅作品的文件名依次命名为: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手机电话,作品须保留EXIF原始信息。
纸质照片须在背面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手机电话等相关信息(见附表),作品正面除了可以标注“作品标题”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照片不要装裱。
5、获奖作品将有专门通知,获奖者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供不小于5M的JPG格式数据文件。不按要求提供文件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6、池州市旅游委员会和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对所有入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在池州旅游宣传与推广中可用于图片展览、海报展示、印刷出版、媒体登载、网络传播、路牌广告及有关场所发布和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7、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所投稿作品的原创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者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参赛者应承担由其作品及投稿参赛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8、本次大赛不收任何参赛费用,不退还稿件和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9、严禁本大赛评委及其亲属投稿,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
六、作品评审:
由安徽省摄影家协会负责组织评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评审结果我们将及时在安徽摄影家网、池州政府网、池州旅游网上予以公布。
七、联系咨询:
联系人:姜立新 联系电话:0566—2088351
八、其他事项:
1、投稿参赛者均被视为已同意并遵守大赛规则。
2、本次大赛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池州市旅游委员会所有。
2015年8月27日
第三届“杏花村杯”池州旅游摄影大赛作品表
作品标题 | |||
作者姓名 | 手机号码 | ||
拍摄时间 | 拍摄地点 | ||
备 注 |